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建质[2022]9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呼和浩特地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面落实施工图联合审查制度。实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突出施工图审查对工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人防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把关作用,由具备综合审查能力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一站式”技术审查服务。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出具的综合审图意见书和审查合格书中,应当按照住建、消防、人防等专业分别出具相应的审查意见和结论,并依法承担技术审查责任。
(二)推进施工图审查信息化管理工作。我市实行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在我市承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业务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其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应与呼和浩特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完成对接,数据互通。加快建立我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管平台,逐步实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全过程数字化监管,并探索推进智能化审图,探索试点基于BIM技术的施工图审查。
(三)全面实施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电子化。建筑设计企业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上中介超市确定施工图审查机构后,施工图审查机构在中介超市系统上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后并同步推送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筑设计企业在后续办理手续时,无需再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相关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可直接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查看。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规模、安全风险、实际需要等多方面因素,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为特殊建设工程、简易低风险工程和一般建设工程三类。
(一)特殊建设工程。是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第十四条规定的工程范围,实行施工许可前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办理施工许可、不得组织施工。
(二)简易低风险工程。是指《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免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项目类型清单的通知》和《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免于施工图审查清单内的工程,实行免于建筑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由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自审承诺并对其质量负责,属地住建主管部门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一般建设工程。是指除特殊建设工程和简易低风险工程以外的工程,实行施工图审查承诺和容缺后补制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可作为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容缺后补事项。即在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前提下,由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共同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回复符合相关规定、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前不违规进行规定施工节点后续工程建设等事项进行承诺后,建设单位即可先行办理施工许可证,同步开展施工图审查,并在承诺后30日内及基础工程施工前补交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不得进行后续施工。
(一)保障施工图审查质量。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所批复的内容、施工图审查要点以及相关法律和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的审查标准和审查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加强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消防、人防、抗震、防雷等安全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标准等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以及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的审查,切实发挥施工图审查把关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提高施工图审查效能。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在承接图审业务时,及时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整性、全面性,加强对总平面及外网的审查,对设计深度不足、专业图纸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首次审查必须全面、准确,避免错审,杜绝缺项、漏项审查,做到审查意见一次性告知。承接图审业务后加强与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安排专人全过程跟踪服务,具体审查时限以呼和浩特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指导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时限为准。
(一)进一步压实各方主体主任。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项目负责人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任意压缩合理的勘察设计周期和费用。落实勘察设计单位主体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校核、审核、审定程序,严格按照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深度要求开展工作,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落实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图审查质量和效率责任,提高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认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不得违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所批复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勘察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施工图审查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抽查或检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责成相关单位及时整改,依法进行处罚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开展市场信用评价。逐步建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注册执业人员等相关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制度,将评价结果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把企业及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限制违法违规者参与公开招投标,“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并按规定将信用情况向社会公开。
由 (建设单位)建设、 (勘察单位)勘察、 (设计单位)设计的 项目申请施工图审查承诺容缺办理施工许可证。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深度要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回复符合有关规定;
二、在承诺后三十日内及基础工程施工前补交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未能按期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不能进行后续施工;
三、承诺不实造成损失的,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法接受行政主任部门的相应处罚。